2014春季福州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5月2日起网申认定
本报讯(记者 齐榕)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符合条件者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于5月2日至6日进行网上申报认定。
据介绍,户籍在福州地区的中国公民;任教学校(指公、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福州地区的在职(岗)教师;2014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应届毕业生)。三种条件均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由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据介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5月2日至5月6日(全天)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能补报。户籍或任教学校在福州地区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为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教育新濠酒店六楼)。确认起止时间为今年5月19日至5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现场确认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彩色证件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集体户)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岗相关证明材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体检地点为福州市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26号)。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及体检合格,经认定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于201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凭受理凭证和身份证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另行通知。